為督促落實重點排污單位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責任,生態環境部根據自動監測數據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核實查處情況,匯總整理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及其處理處罰、整改情況。近日公開了相關情況。

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26家重點排污單位被列入嚴重超標重點排污單位名單。按超標類型統計,廢氣類單位19家,污水處理廠5家,廢水類單位2家。按所在地區統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內蒙古5家,黑龍江、陜西、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2家,河北、遼寧、江西、河南、湖北、貴州、甘肅、寧夏各1家。
生態環境部要求各地要依法依規對列入名單的重點排污單位加大指導幫扶力度,加強執法監管,扎實推動落實整改,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要充分發揮污染源自動監控作用,針對自動監測異常數據,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組織相關地方逐一調查核實并嚴格審核,及時反饋核查結果,對涉嫌環境違法的行為要及時查處,督促排污單位落實責任,保障自動監測設備正常、穩定運行。 生態環境部將對自動監測發現涉嫌環境違法行為核實反饋不及時、處理處罰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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